什么情形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?-无锡安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24小时在线服务热线 18851516651
18851511686
当前位置: 主页 > 财税资讯 > 行业动态

什么情形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?

发布日期:1585228901 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)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,缴纳或者解缴税款。
 
 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 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〔2002〕362号)规定,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:
 
  (一)因不可抗力,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,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;
 
  (二)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。
 
 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,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。
 
  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。

财税资讯